舞台灯光戏剧发展中,一些舞台美术大师曾提倡光与景的有机融合。瑞士的舞台美术家阿匹亚的“综合艺术整体”;捷克的舞台美术家斯沃博达强调,作为“凝固音乐”的舞台设计要与音乐般流动的光之间有机融合;华裔美国舞台美术家李名觉先生也强调“布景与灯光设计之间必须很好的合作…….”
我们通常了解的建筑,雕塑,绘画是把时间,空间在平面或立体中保持相对永恒的艺术。但是,演出艺术作为综合时间和空间艺术需要一个维持观演关系的空间——剧场或演出场所。舞台美术家在超越时空的演出中共同构成具有声、光、色、形等多维因素的视觉和听觉的创意空间,并随着时间,以及情节、场景的转换而延续发展。不论是戏剧情节的转折还是戏曲歌舞的表演,与此同时,演出灯光在观众视觉中或以不知不觉的方式进行光的明暗效果变化、形体空间的变化或以灯光设备本身具备的功能造成各种视觉表现效果。以塑造形象、渲染色彩、变化节奏等方式参怀演出并形成有视觉语汇的特舞台演出空间气氛,从而影响观众的情绪变化,构成情景、演员、观众相互影响的与舞台演出内容吻合的特定空间。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是遵循舞台艺术表演的规律和特殊使用要求进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灯光工艺设备,按系统工程进行设计配置,使舞台灯光系统准确、圆满地为艺术展示服务。
舞台灯光设计中,最重要的就是光与色的运用。所谓光色,即光的色彩,是舞台灯光中最能表现情感的造型要素,它在渲染戏剧的情调、气氛、烘托人物的思想情感方面;在表现空间和时间方面;在控制演出节奏等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同时对舞台上所展现的布景、服装、化妆道具进行了“二次着色”,统一并协调着舞台的画面色彩。
光与色的结合是舞台灯光创造艺术效果最重要的手段,光的色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舞台画面的色调。富有刺激性的色光被用来创造美的感受,影响观众的心理,具有很大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已经成为当今戏剧演出最惯用的手段。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指出:“色彩能有力地表现情感……色彩的效果非常直接并且具有自发性。”一旦光的色彩渗透到戏剧情感的波涛中,剧场的气氛便活跃起来。在运用舞台灯光色彩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对整个舞台画面大色调的把握,这和绘画的程序有异曲同工之妙。通常我们在画画的最初阶段所考虑的并非是“怎么来画这个苹果”、“怎么来表现这个花瓶”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首先给自己的画确定一个大的色调,然后在不影响这个大色调的范围之内刻画“苹果”、“花瓶”这样的局部细节。在戏剧演出中,舞台画面的整体色调最直观地赋予观众视觉的第一印象,无疑是最醒目、最重要的,会对戏剧情绪的表达和观众的视觉阅读起到强大的作用。
在绘画艺术中,色调是一幅画的主旋律;在戏剧艺术中,由舞台灯光渲染 而成的色调可称之为整个戏剧演出的“情绪总谱”。对于灯光设计者来说,色 调就是对舞台上全部审美对象的总体色彩把握。由于色彩会受到相邻色彩 影响力的作用,一种色彩并不仅仅存在于自身之中,它的性质来自周围的事物。由此,对于创作或设计而言,色彩的组合形成了色调;而色调决定于组织色彩的总体意图。在很多符合戏剧情境的舞台画面中,一个合情合理的色调是舞台灯光设计作品的统帅和指挥,在实际应用中要根据戏剧演出中表现对象和戏剧情感的需要加以灵活应用和选择。
在舞台上,可供灯光设计选择运用的色彩很多,这就需要灯光设计者通过自己对戏剧本体以及舞台空间和人物景物的整体把握去提炼、取舍,在多种色彩关系中寻求主色调。在描绘舞台画面时,我们通常运用以下几种手段来选择运用光色,调配符合设计者意图和思想的画面色调。